单一国家注册,是指委托当地国的商标代理人,直接向当地国的商标主管机关递交注册申请。不同国家申请所需的文件不同,必须适用由外国代理提供的委托书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必须采取单一国家注册:
A.在非马德里成员国的国家注册;
B.缺乏国内商标基础;
C.申请主体的资格不符合马德里要求。
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:
1)申请人的名称、地址(在合同中写明其名称及地址的中英文表述);
2)商品/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的商品/服务清单等信息(适用国内商标的类似商品与服务确认单,但填写内容上略有不同);
3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(个人:身份证;企业:营业执照副本);
4)清晰的商标图样电子版(JPG格式;如果是彩色商标,请提供10张书面的彩色商标图样,规格为8×8CM );
5)代理委托书(视具体国家情况而定,委托书格式由法务部提供,与国内商标注册所用的委托书不同)